No. 08 | 就業保險法第 11、16、19 條

失業給付試算

非自願離職後可以領多少?輸入平均月投保薪資、年齡、扶養親屬數,自動計算月給付、眷屬加給、總給付期間(45 歲以上延長至 9 個月)。

最高可領總額
0

怎麼計算?

領取資格

怎麼申請

  1. 取得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(雇主必須開立)
  2. 離職退保翌日起 2 年內,攜身分證、存摺、非自願離職證明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
  3. 14 日後若仍未就業,由就服機構轉介至勞保局核發給付
  4. 每月需親自至就服機構「再認定」(確認仍在求職中)

注意事項

想了解完整流程,請看: 失業給付怎麼領?申請條件、金額、流程懶人包老闆不簽非自願離職證明怎麼辦?自願離職 vs 被資遣

免責聲明: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給付金額以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。投保薪資若被高薪低報,建議先檢舉處理,否則給付將短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