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權益 | 職業災害
職災發生時
該做什麼?
上班途中車禍、工作受傷、長期勞累罹病——這些都是「職業災害」。雇主依勞基法第 59 條負無過失補償責任,包含醫療費、原領工資、失能補償、死亡補償 4 大項。
什麼算職業災害?
職業災害不只是「在工廠被機器壓到」這種典型情境,依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與相關函釋,下列都算:
- 職業傷害:執行職務時遭受意外傷害(在工作場所、執行外勤、出差)
- 職業病:因工作環境長期暴露導致的疾病(噪音聾、塵肺症、化學物質中毒、過勞猝死等)
- 通勤職災:上下班「應經途中」發生事故
- 公出職災:奉派外出公務途中發生事故
注意:通勤途中順道辦私事(買菜、接送小孩)若發生事故,原則仍視為通勤職災,但「重大繞道」則不算。
職災後第一時間怎麼做?
Step 1:立刻就醫
- 到合法醫療院所就診,掛「職災門診」(健保卡會註記,免繳健保部分負擔)
- 請醫師開立「職業傷病門診單」或診斷證明書,明載受傷原因
- 保留所有醫療收據、診斷書、X 光片、檢驗報告
Step 2:通報雇主
- 當天或最遲隔日書面通報(Email、LINE,不要只口頭)
- 內容:發生時間、地點、過程、傷勢
- 留下副本,雇主簽收最佳
Step 3:警察報案(事故型職災)
車禍、跌落、爆炸等事故,務必報案取得「警方報案三聯單」「現場照片」「目擊者證詞」。這是後續舉證的關鍵。
Step 4:保存事故證據
- 事故現場照片(多角度)
- 監視器畫面(向公司或物業申請)
- 同事證詞(請其書面說明)
- 工作日誌、出勤紀錄
- 受傷後的治療紀錄
雇主應給付的 4 種補償
依勞基法第 59 條,雇主即使無過失也要補償:
1. 醫療補償
必需之醫療費用、住院費、復健費。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(如自費手術耗材)也應補償。
2. 工資補償(原領工資)
- 醫療期間無法工作,雇主應按原領工資每月發給
- 「原領工資」= 受傷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(月薪者:受傷前 1 個月工資 ÷ 30)
- 應於原本發薪日全額給付
- 滿 2 年仍未痊癒、且不符失能標準者,雇主可一次給付 40 個月平均工資後免責
3. 失能補償
治療終止後仍存身心障礙,依失能等級給付:
- 勞保局先發給「失能給付」(職災加成 50%)
- 雇主就差額部分繼續補償
- 失能等級 15 級至 1 級,給付 1.5 至 60 個月平均工資
4. 死亡補償
- 喪葬費:5 個月平均工資
- 遺屬補償:40 個月平均工資
- 受領順位:配偶子女 → 父母 → 祖父母 → 孫子女 → 兄弟姊妹
職災保險(勞保局先發)
2022 年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上路後,所有勞工到職當天就強制納保(即使員工 1 人的小公司)。給付項目:
- 傷病給付:前 2 個月領投保薪資 100%、第 3 個月起 70%,最多 2 年
- 失能給付:完全失能領投保薪資 70%、嚴重失能 50%、部分失能 20%(年金制)
- 死亡給付:遺屬年金按平均月投保薪資 50% 給付,或一次領 40 個月
- 失蹤給付、照護補助、輔具補助
勞保給付與雇主補償可抵充,亦即雇主已付的部分可從勞保給付中扣抵。但如果雇主未足額投保(高薪低報),差額仍由雇主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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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災期間的特別保護
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》提供:
- 不得無故解僱(第 23 條):除非歇業、重大虧損、勞工身障不堪勝任、不可抗力
- 勞動契約存續保障:醫療期間最少 2 年
- 復工權利:康復後雇主應安排適當工作
- 離職後仍得請求補償(勞基法第 61 條):離職 2 年內仍可主張
如果雇主有過失(更嚴重的責任)
如果職災起因於雇主違反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(如未提供防護設備、未做安全教育),雇主除了補償,還可能要負:
- 民法第 184 條侵權行為:賠償精神慰撫金、勞動能力減損
- 刑法第 284 條過失傷害: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0 萬以下罰金(致重傷則 3 年以下)
- 職安法第 40-44 條:3-30 萬罰鍰、停工、停業
勞工可請執業律師協助,勞動事件法亦提供舉證責任部分倒置,較有利於勞工。
爭議處理:雇主拒付或少付怎麼辦?
- 申請職災認定:向當地勞工局申請,勞工局勘查後發給認定函
- 1955 申訴
- 勞資爭議調解:向當地勞工局申請(免費)
- 勞動事件法訴訟:勞動專庭審理較快
- 免費律師協助:法律扶助基金會 07-7160321、勞動部「職業災害勞工法律扶助」(無資力門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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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公司沒幫我保勞保,發生職災怎麼辦?
2022 年職災保險法上路後,到職即強制納保。如雇主未投保,勞工發生職災仍可向勞保局申請給付,雇主則被罰 2-10 萬元並全額負擔給付金額。雇主姓名也會被公開。
通勤車禍算職災嗎?
原則上算(住所到工作場所之應經途中)。但若有重大繞道(去遠處辦私事)、或違反交通規則致死傷(酒駕、闖紅燈、無照駕駛等)可能不被認定為職災。
職業病也能領補償嗎?
可以。但需有醫師(最好是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)診斷為職業病。常見如:噪音性聽力障礙、肌肉骨骼疾病、塵肺症、有機溶劑中毒、過勞引起的腦心血管疾病等。
職災請假叫公傷病假還是普通病假?
應請「公傷病假」(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)。若雇主一開始要求先請普通病假,等職災認定後可改申請公傷病假並補付薪資。
職災勞工可以領失業給付嗎?
職災期間原則上仍在職,所以不能領失業給付。若職災後雇主違法解僱、或勞工依職災勞工保護法第 24 條終止契約,可符合非自願離職條件而領失業給付(詳見失業給付怎麼領)。
行動工具與資源
- 勞保局服務專線 02-23961266
- 1955 勞工申訴專線
-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02-89956666
- 各縣市勞工局(職災認定)
- 法律扶助基金會 07-7160321(職災勞工免資力門檻)
- 高薪低報怎麼舉報(高薪低報影響職災給付)
免責聲明:本文僅供一般性說明。職災案件涉及個案具體事實,建議洽詢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