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權益 | 育嬰

育嬰留停
怎麼領津貼?

小孩滿 3 歲前可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政府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 80% 的津貼,最長 6 個月(單方)。父母分別請最多可領 12 個月。

先確認資格
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與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,符合:

三項都符合就可以申請。父母兩人都可分別申請,不互相影響。

津貼金額怎麼算?

2021 年修法後,津貼計算方式:

育嬰津貼 = 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(前 6 個月)
+ 政府加發 20%(合計 80%)

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= 留停前 6 個月平均。

範例試算

月投保薪資每月津貼(80%)6 個月合計
29,50023,600141,600
36,30029,040174,240
40,10032,080192,480
45,800(上限)36,640219,840

能領多久?

聰明用法

申請流程

Step 1:與雇主確認

提前 30 日(最少 10 日)以書面通知雇主:

Step 2:辦理勞健保續保

留停期間可選擇:

建議續保(雖要自付保費),維持勞保年資與職災保險不中斷。

Step 3:申請育嬰留停津貼

到勞保局網站線上申請或臨櫃辦理。應備文件:

Step 4:等候核准

勞保局審核後撥款,通常 1 個月內第一筆津貼會匯入帳戶。後續每月撥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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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職保障

性平法第 17 條規定:

違反者依性平法第 38 條罰 2-30 萬元,並公布姓名。
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7 條
前條(育嬰留職停薪)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,申請復職時,除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,雇主不得拒絕:一、歇業、虧損或業務緊縮者。二、雇主依法變更組織、解散或轉讓者。三、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。四、業務性質變更,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,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。

特殊情況

情況 1:第二胎、第三胎要重新計算嗎?

不用。每位子女各別有 2 年留停權與 6 個月津貼。所以生 3 胎可分別請 3 次。

情況 2:留停期間又懷孕了,可以接續請嗎?

可以。第一胎留停結束後,因第二胎可再次申請育嬰留停與津貼。

情況 3:留停期間想找工作,可以嗎?

可以找工作,但若新工作開始上班且薪資超過原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50%,津貼會被停發。建議計畫好「留停結束後再復職」。

情況 4:勞保退保後可以申請嗎?

不行。育嬰留停津貼必須是勞保被保險人身份才能領取。如果在留停前先離職、退保,就不符合資格。

育嬰假以外的相關權益

產假(生產時)

陪產假(爸爸)

家庭照顧假

每日哺乳時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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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育嬰留停期間勞退會繼續累積嗎?
不會。雇主提繳勞退是依「實際工作期間」計算,留停期間不在範圍。但勞保年資若選擇續保仍累積。
非自願離職可以追溯申請育嬰津貼嗎?
不能追溯。育嬰留停津貼必須以「在職、勞保被保險人」身分申請。離職後即喪失資格。
兼職、派遣勞工可以申請嗎?
可以,只要符合「同一雇主滿 6 個月、勞保年資 1 年以上」。派遣勞工以實際派遣的雇主為對象。
領育嬰津貼期間還能繼續工作賺錢嗎?
原則上「育嬰留職停薪」就是不工作。如果要從事兼職,可能影響津貼。建議事先諮詢勞保局。
公司不准我申請育嬰留停可以怎麼辦?
向當地勞工局申訴或調解。雇主拒絕、解僱、降薪、降職都違反性平法第 17、38 條,可處 2-30 萬罰鍰。

行動工具與資源

免責聲明:本文僅供一般性說明。實際申請結果依勞保局核定為準。